用戶【已考上記帳士】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不適用免徵營業稅?(A)K 金項鍊 (B)原木條、塊 (C)麵粉(D)農耕用機器設備

【評論內容】第 8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n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n 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n二十一、稻米、麵粉之銷售及碾米加工。n二十七、肥料、農業、畜牧用藥、農耕用之機器設備、農地搬運車及其所n 用油、電。nn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n 。K今不是純金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不適用免徵營業稅?(A)K 金項鍊 (B)原木條、塊 (C)麵粉(D)農耕用機器設備

【評論內容】第 8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n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n 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n二十一、稻米、麵粉之銷售及碾米加工。n二十七、肥料、農業、畜牧用藥、農耕用之機器設備、農地搬運車及其所n 用油、電。nn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n 。K今不是純金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不適用免徵營業稅?(A)K 金項鍊 (B)原木條、塊 (C)麵粉(D)農耕用機器設備

【評論內容】第 8 條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n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n 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n二十一、稻米、麵粉之銷售及碾米加工。n二十七、肥料、農業、畜牧用藥、農耕用之機器設備、農地搬運車及其所n 用油、電。nn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n 。K今不是純金

【評論主題】23 依所得稅法有關扣除額計算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計算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B)房屋租金支出只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減除(C)財產交易損失應在財產

【評論內容】

答案(C)應改為

財產交易損失應在財產交易所得的限額內

EX.損失200  所得20 =只能列報20的損失 剩下180可在三年內扣除完畢

所以不等於題義的財產交易損失須先減除財產交易所得(200-20)

【評論主題】178.(※) 下列何項交易,營業人應於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 (A)售貨予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 (B)售貨前預收貨款 (C)以郵政劃撥方式售貨 (D)售貨與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營32〉

【評論內容】

營業稅最後的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

 (B)錯在

業 別 範 圍開立憑證時限特別規定買賣業銷售貨物之營業。

 一、以發貨時為限。但發貨

前已收之貨款部分,應

先行開立。

二、以書面約定銷售之貨物

,必須買受人承認買賣

契約始生效力者,以買

受人承認時為限。

【評論主題】286.(※) 假設土地及定著物之交易契約,僅訂明總價為2,600,000元,未分別列示土 地及房屋之售價,若該筆土地公告現值為1,200,000元,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為800,000元,則房屋的營業

【評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營業人以土地及其定著物合併銷售時,除銷售價格按土地與定著物分別載明者外,

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營業稅)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營業稅)總額之比例,計算定著物部分之銷售額。

其計算公式如下:

定著物部分之銷售價格=

土地及其定著物之銷售價格 ×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1+徵收率)÷ 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1+徵收率)

定著物部分之銷售額=定著物部分之銷售價格÷(1+徵收率)

所以定著物部分之銷售價格=260萬×80萬×1.05÷(120萬+80萬×1.05)=1,070,588

定著物部分之銷售額=1,070,588÷1.05=1,019,608

定著物部分之營業稅=1,019,608×0.05=50,980

答案應為50,980

【評論主題】284.(※) 下列何種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A)租賃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車予他人其進項稅額 (B)客貨兩用車之進項稅額 (C)供試車活動使用之乘人小汽車其進項稅額 (D)小客車租賃業購車支付之

【評論內容】

建議新增選項(E)以上皆可

參考新聞

汽車經銷商購置9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供試車活動使用,核屬與其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取得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之憑證者,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該乘人小客車如嗣後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辦理。另財政部76年1月10日台財稅第7586313號函,對於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之規定,自同日起廢止。 

【評論主題】166 ( ) 關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綜合所得稅依法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辦理結算申報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於死亡人死亡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 (B)應於

【評論內容】

對不起按太快

只是要解答3個月內

請把題目改回原來的樣子

C才是對的

以下C的正解

2.被繼承人於年度中死亡,如與配偶或其他親屬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其扣除應納未納綜合所得稅額之計算,應按當年度申報被繼承人所得佔申報綜合所得總額比例,核算被繼承人實際應分攤之稅額,再減已扣繳稅款後之淨額,准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評論主題】151 (※) 王校長去年7月1日從某國中退休,去年本職薪資42萬元,退休金480萬元【定額免稅(含半數免稅)額度460萬元】,房租收入100萬元(依財政部規定的成本費用率43%計算所得,不列舉實際的

【評論內容】

軍公教已取消本薪免稅

所以是42萬+(480-460)+100×(1-43%)+(28- 18)×(1-30%)=126(萬元)

答案應為(B)

【評論主題】【題組】⑵試比較格羅佩斯(Walter Gropius)、梅葉(Hannes Meyer)和文德洛(Ludwig Miesvan der Rohe)包浩斯三位校長之教學政策。(15 分)

【評論內容】第 8 條 二十二、依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n 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n

【評論主題】【題組】 ⑽ 14N(n,p)_____

【評論內容】

建議把2006刪除

銀行專屬本業與非專屬本業皆改為5%

業外之專屬本業(證券.票券等等)才是2%

所以(D)的答案應改為前後都是5%

【評論主題】三、請說明影響建築物混凝土強度的主要因素有那些?(20 分)

【評論內容】

財政部函釋

建屋出售核屬營業稅法規定應課徵營業稅之範圍,自本函發布日起,經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者,除土地所有權人以持有一年以上之自用住宅用地,拆除改建房屋出售者外,均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說明:二.營業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業稅。」同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故在中華民國境內建屋出售,係屬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自應依上開規定辦理。三.邇來迭據反映,營業人每多假借(利用)個人名義建屋出售,規避營業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造成依法登記納稅之業者稅負不公平,亟應予以改進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