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甲公司 96 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稅所得為 500 萬元(新台幣;以下同),甲公司在大陸地區設立的分公 司所得為 100 萬元,當年度已在大陸地區繳納 30 萬元的企業所得稅,試問甲公司今年應補繳多少營利事業 所得稅?
(A)124 萬元
(B)119 萬元
(C)24 萬元
(D)94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28571
統計:A(33),B(10),C(10),D(9),E(0)

用户評論

廖欣怡】評論

(500萬+100萬)*25%-10000=1490000500萬*25%-10000=1240000

kelly.ffe】評論

(500萬+100萬)*25%-10000=1490000 ,

Ling Mei】評論

所§3    §5 →已修法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