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ivik620113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戶籍法施行細則第21條I 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登記,應查驗其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正本。但外國人、無國籍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查驗其護照或入出國許可證明文件正本。II戶政事務所受理戶籍登記,應將受理登記資料登錄於電腦系統,列印戶籍登記申請書,並於戶口名簿有關欄位內為必要之註記後,以戶籍登記申請書及留存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按年及村(里)分類裝釘存放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