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 Huang】評論
預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這的確是有認識的過失如果是應注意 能注意但未注意這是無認識的過失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7 下列有關過失之敘述,何者錯誤?(A)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B)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行為人具備有認識過失(C)公務員若一時失察,不慎將不實之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受刑事制裁(D)刑法上的過失,除了有認識過失和無認識過失之外,還包含重大過失和業務過失代號:2402頁次:4-4修改成為37 下列有關過失之敘述,何者錯誤?(A)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B)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行為人具備有認識過失(C)公務員若一時失察,不慎將不實之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受刑事制裁(D)刑法上的過失,除了有認識過失和無認識過失之外,還包含重大過失和業務過失
【兔寶】評論
刑法第213條的公務員登載不實只限於明知,所以不罰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