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46 題為題組 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之統計,93 年間共有 503 件家暴新聞,平均一個月發生 42 件,總共造成 157 人死亡,549 人輕重傷。換言之,平均每個月就有 13 人因家暴而死亡,受傷也有 46 人。尤其自從震驚社會的「邱小妹事件」發生後,讓社會各界更關注家暴問題。民國 87 年立法院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台灣社會的新里程碑,也是亞洲地區首次設有民事保護令制度的國家。近年來考量現況,做了多次的修正。試就以下問題回答之?
【題組】44.請問:下列何項「不是」現行家暴法的內容?
(A)民事保護令分為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三種
(B)緊急保護令必須由被害人親自聲請,檢警機關無權代為聲請
(C)法院核發負責核發民事保護令,警察單位則是執行保護令的機構
(D)聲請民事保護令,可以禁止施虐者接近受虐者的處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2439
統計:A(1),B(37),C(0),D(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庭暴力防治法 保護令之核發、效力及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