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且無正當理由者,依照刑法的規定,應該如何處理? (A)成立故意犯罪,但得減輕處罰(B)成立故意犯罪的未遂 (C)成立過失犯罪(D)一律不罰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9年 - 099年 初等考試試題[一般行政]#3225答案:A不小心讓狗跑出去咬人(過失傷害) v.s 放狗咬人以為無罪(故意傷害)行為人在行為時,還是有故意。是因為不知道這個行為是違法,例如外國人在臺吸大麻,他行為時有故意,但他不知道違法,還是依故意論。結論:1. 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不論解讀為不認識自己的行為為法律所不容許,或者誤認自己的行為法律所容許,稱為「違法性錯誤」,又稱作「法律錯誤」,刑法第十六條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