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我國98 年第三次修訂的特殊教育法對個別化教育計劃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高等教育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B)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對每位特殊教育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C)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D)高等教育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對每位特殊教育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5183
統計:A(58),B(172),C(747),D(6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殊教育法第27條、法規、IDEA

用户評論

Lori Pann】評論

特殊教育生包含兩極:身障生與資優生,但是資優生不用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是個別輔導計畫),所以"身心障礙生"才需擬定iep   :)

易進】評論

只是純粹考法規的文字遊戲罷了

Nelson Ting】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  各教育階段學校,對每位  身心 障礙學生  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