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精神衛生法第 41 條規定: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緊急安置及強制鑑定後,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向何機關或單位申請許可強制住院?
(A)地方法院
(B)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
(C)病人權益促進團體
(D)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2857
統計:A(69),B(214),C(2),D(279),E(0)

用户評論

young771119】評論

精神衛生法 ( 民國 96 年 07 月 04 日 )第 41 條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前項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但於離島地區,強制鑑定得僅由一位專科醫師實施。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強制住院可否之決定,應送達嚴...

陳彥瑞】評論

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n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強制住院可否之決定,應送達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