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y】評論
第4條(福利津貼之申領核發) 符合前條資格條件之老年農民,得申請發給福利津貼,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每月新臺幣七千元,發放至本人死亡當月止;其後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8 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4 條規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發給標準為何?(A)每月新臺幣三千元 (B)每月新臺幣四千元 (C)每月新臺幣五千元 (D)每月新臺幣六千元修改成為38 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4 條規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發給標準為何?(A)每月新臺幣三千元 (B)每月新臺幣四千元 (C)每月新臺幣五千元 (D)每月新臺幣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