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屬於下列何種原則?
(A)平等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D)比例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86239
統計:A(0),B(0),C(3),D(215),E(0)

用户評論

g1236916】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不得逾越限度)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   警察行使職權已達成其目的,或依當時情形,認為目的無法達成時,應依職權或因義務人、利害關係人之申請終止執行。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