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合法行政處分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非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者,不得廢止
(B)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時,原處分機關得廢止該行政處分
(C)行政處分自廢止時起失其效力,原處分機關不得另行指定日期
(D)行政處分因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Shu Way】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25條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