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之規定,立法院在覆議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至少多少比例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A)二分之一
(B)五分之三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9781
統計:A(644),B(5),C(66),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Yak1217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三條 (行政院)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