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要當警察】評論
§65: 無期徒刑→20年以下,15年以上§66: 有期徒刑、拘役、罰金→1/2 (同時有免除其刑規定者---得減至2/3)§67: 有期徒刑、罰金→最高度與最低度同時加減§68: 拘役→僅加減最高度
【張立俞】評論
B 20年以下,15年以上
【snoopy75smb】評論
(A)對未滿 18 歲犯罪者,不得處無期徒刑(O)(B)無期徒刑減輕者,為 20 年有期徒刑(X;為20年以下15年以上有期徒刑)(C)有期徒刑減輕者,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O)(D)有期徒刑加減者,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O)刑法 第 6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