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anne Yen】評論
DSM-Ⅱ將焦慮性疾患歸屬在精神官能症(neuroses)下。在DSM-Ⅱ中所界定之精神官能症的行為含括的相當廣泛,包含恐懼症的害怕與逃避行為、衝動性的強迫反覆行為、身體麻痺僵直,以及其他轉化性歇斯底里的神經學症狀。雖然所觀察到的症狀彼此間有所不同,但根據精神分析理論對精神官能症的詮釋,精神官能症所囊括之各色各樣的問題均反映到一個與潛抑性焦慮(repressed anxiety)相關的潛在、基礎的問題上。在DSM-Ⅳ中則將焦慮性疾患主要細分為:畏懼症、恐慌性疾患與懼曠症、廣泛性焦慮疾患、強迫性疾患、急性壓力疾患、創傷後壓力疾患。 http://www.psy.kmu.edu.tw/~emmanuel/pink/book/anxiety.htm 焦慮(Anxiety)之探源 (邱兆宏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行為科學研究所)
【pa pa】評論
焦慮性疾患(Anxiety Disorders)種類1.恐慌發作(panic attack)2.恐慌性疾患(Panic Disorder)3. 特定對象畏懼症(Specific Phobia)4. 社會畏懼症(Social Phobia)5.強迫性疾患(Obsessive Compulsive)6.創傷後壓力疾患(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7.廣泛性焦慮疾患(GeneralizedAnxiety Disorder)其中"強迫症的特徵"A.具有強迫性意念或強迫性行為:強迫性意念(Obsession)定義為:(1)反覆而持續的思想、衝動、或影像,某些時候可以經驗到它們為闖入的,不合宜的,並且造成明顯的焦慮或痛苦。(2)此思想、衝動、或影像不僅是針對現實生活問題的過度憂鬱而已。(3)此人企圖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