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永祥的父親過世後,留有一棟價值 500 萬元的房子,卻也留下 600 萬的負債。永祥決定以「拋棄繼承」方式解決債務問題。請問:依最新修正《民法》,永祥應於繼承開始起,多久之內需向法院表明?
(A)1 個月內
(B)2 個月內
(C)3 個月內
(D)4 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3514
統計:A(6),B(9),C(169),D(1),E(0)
用户評論
【阿四】評論
第1156條(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之呈報) 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前項三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 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 【相關書狀】書狀連結【相關法規】非訟事件法§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