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再努力】評論
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前項專業團隊,以由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為原則,並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前項所稱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指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動等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