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22 獨資商號承攬機關採購案,於履約過程中負責人變更,如符合民法第305條所定「營業概括承受」之情形,其讓與人2年內對機關負連帶責任,且屬民法所定毋須待契約相對人同意之制度,而與轉包及契約轉讓有別,非屬採購契約要項第23點所稱契約轉讓,亦不構成採購法第65條所定之轉包。第65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0588
統計:A(49),B(10),C(0),D(0),E(0)
用户評論
【Mefy】評論
依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公告一、獨資商號承攬機關採購案,於履約過程中負責人變更,如符合民法第305條所定「營業概括承受」之情形,其讓與人2年以內對機關負連帶責任,且屬民法所定之毋須待契約相對人同意之制度,而與轉包及契約轉讓有別,非屬採購契約要項第23點所稱契約轉讓,亦不構成採購法第65條所定之轉包。二、工程會96年12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600509930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