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火斑喵(撰寫精闢詳解+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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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自己做的整理~ 請笑納! ( 有誤,請不吝賜教! )《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 刑§ 32 : ( 刑罰の種類 )- 「刑分為主刑及從刑。」▲【摘要】▲刑罰的種類: 分2種A. 〔主刑〕(又稱: 本刑) - 能 "單獨" 科處的刑罰。B. 〔從刑〕(又稱: 附加刑) - "附在主刑下" 而科處的刑罰。§ 33 : ( 主刑の種類 ) -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 但遇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