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下列何種官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均得以調任?
(A)薦任第七職等
(B)薦任第九職等
(C)簡任第十職等
(D)簡任第十二職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Lisaya】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18 條第 1 項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依下列規定:   一、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其餘各職等人員在同職組各職系及曾經銓敘審定有案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二、經依法任用人員,除自願者外,不得調任低一官等之職務。自願調任低官等人員.....看完整詳解

Ellen Lin(已上榜】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8 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依下列規定:

yu】評論

24   下列何種官職等以上人員在各職系之職務間均得以調任?(A) 薦任第七職等(B) 薦任第九職等(C) 簡任第十職等(D) 簡任第十二職等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 110年 - 11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行政學概要#104877答案:D (A) 薦任第七職等  (B)  薦任第九職等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 5 條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簡任職務職系專長:一、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升(官)等考試及格,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其考試類科或職系與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四、曾任行政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薦任第九職等、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職務或曾任中校以上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