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的規定,下列那些事項公務人員協會得提出協商?
(A)服勤之起訖時間及公務人員之保障事項
(B)公務人員人力規劃及辦公環境之改善
(C)行政管理及服勤之方式
(D)工作簡化事項及行政管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christopher】評論

公務人員協會法 7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一、辦公環境之改善。二、行政管理。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協商: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