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要求國家必須充分理解地方自治團體的處境,對於地方自治團體的利益加以充分考量,尊重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權限,此一敘述為下列何種原則之內涵?
(A)最小侵害原則
(B)比例原則
(C)睦鄰原則
(D)適當性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7678
統計:A(33),B(10),C(124),D(44),E(0)

用户評論

yingyin74】評論

巴涅特認為,進行睦鄰工作的第一件事就是獲取該地區的詳細知識,了解該地人口結構、生活情況以及需求。睦鄰工作者和當地居民互相討論解決當地問題的辦法,服務工作者和居民的地位是平等的,形成實務工作的原則。強調鄰里和團體的互動也成為社會工作中團體工作方法的基礎。

香牛牛】評論

睦鄰原則、比例原則、便宜原則三者均為實施地方自治監督時,應遵守之原則。比例原則:自治監督機關對於地方自治團體的違法或不當行為,所採取的監督手段可能有很多種,而這些監督手段對於地方自治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涉,因此,在監督手段的選擇裁量上應該受到【比例原則】之拘束,包括了三個下位原則:適當性、必要性與比例性。睦鄰原則:國家的行為必須顧及地方自治團體的利益。具體來說就是要求國家必須充分理解地方之處境,從事各種行為時,對於地方自治團體的立意應加以充分之考量,並尊重【自治團體的自治權限】,也可說是為了落實憲法保障地方制度,而賦予國家的一種法定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