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公司法第267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下列何者錯誤?
(A)公司發行新股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 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B)公營事業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保留發行新股由員工承購;其保留股份,不得超過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C)新股認購權利,除保留由員工承購者外,不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
(D)章程得訂明承購股份之員工,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參考答案

答案:C

統計:A:2,B:2,C:6,D:1,E:0

難度:計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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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新股認購權利,除保留由員工承購者外,不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法規名稱:    公司法第 267 條公司發行新股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公營事業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保留發行新股由員工承購;其保留股份,不得超過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公司發行新股時,除依前二項保留者外,應公告及通知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並聲明逾期不認購者,喪失其權利;原有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原有股東未認購者,得公開發行或洽由特定人認購。前三項新股認購權利,除保留由員工承購者外,得與原有股份分離而獨立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