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公投提案權:公民總統立法院-----------------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休息中! ....頑張って】評論
【修正日期】民國106年12月12日 ....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A.公投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B提案門檻降為萬分之一(約1800多人)C.連署門檻1.5%(約28萬人)D同意票須超過投票人數1/4,並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未來公投遇選舉應同日舉行;另新增行政院提案權以及不在籍投票。E行政院對於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事項,認為有進行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同意,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不適用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九條規定。此題應無正確解答....
【拚應屆正取】評論
E 以上皆非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