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評論
(A) 社會福利W=F(U1,U2,Un)重點在於假設:個人效用呈現遞減及效用決定於所得水準因此高所得者的邊際效用低,故政府應注重公平從事所得重分配(B)乃指實現公平原則,受益者為課稅對象,一般採比例稅,來符合效率原則(C)不同經濟能力,依負擔能力不同而適用不同的稅率,謂為垂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