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向苗栗地方法院起訴乙,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120 萬元。言詞辯論程序中,乙未對侵權事實爭執,僅對損害額表示爭執,並以言詞對甲提起反訴,請求塗銷乙在甲所有 L 地(位於新竹市)上的 300 萬元抵押權登記。如甲能證明其主張的損害額,則法院對甲的起訴及乙的反訴,應如何裁判?(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5542
統計:A(189),B(84),C(520),D(32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動產物權之讓與方法、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不動產物權
用户評論
【江怡瑾】評論
不動產移轉要件:(1)讓與合意 (2)登記 (3)書面 (EX:房子、土地)動產移轉要件:(1)讓與合意(2)交付
【青山行者】評論
土地交付就是你搬走,讓對方接管吧不過不是轉移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