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之不信任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多少以上之贊成?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8852
統計:A(25),B(243),C(1324),D(3876),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用戶】b8830903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同上阿~~~ 一起加油!!!!

【用戶】Poppy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

【用戶】Firema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沒看清楚選C +1錯在,贏在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