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其涉及刑事部分如何處理?
(A)應移送該管司法機關
(B)應移送行政法院裁處
(C)無須移送司法機關,僅須由行政機關裁處行政罰即可
(D)應移送該管地方法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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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已上榜)】評論

行政罰法 第 32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應將涉及刑事部分移送該管司法機關。前項移送案件,司法機關就刑事案件為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撤銷緩刑之裁判確定,或撤銷緩起訴處分後經判決有罪確定者,應通知原移送之行政機關。前二項移送案件及業務聯繫之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