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鄉公所對鄉民代表會議決鄉總預算案,認部分窒礙難行,提起覆議,而代表會對覆議案逾期未議決時,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鄉公所應如何因應?
(A)重新提出覆議案
(B)先行公布無窒礙難行部分,以利政務推動
(C)如會計年度已開始,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可先行動支
(D)如年度開始 3 個月後仍未完成審議,得報請縣政府邀集各有關機關協商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2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本特例】評論

13 鄉公所對鄉民代表會議決鄉總預算案,認部分窒礙難行,提起覆議,而代表會對覆議案逾期未議決時,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鄉公所應如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