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張三為中華民國居住者,其於民國 112 年 5 月出售其於民國 109 年 9 月購入之房地產,試問該房地交易適用的房地合一課稅稅率為何?
(A) 45%
(B) 35%
(C) 20%
(D) 1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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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歐陽無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修法後的「房地合一稅 2.0」提高對短期買賣房屋者之稅率,以維護居住正義,避免房屋淪為商品移轉。凡持有房產 2 年內出售房產者,需課以 45%稅率;持有房產 2 年至未逾 5 年者,課以 35 %稅率;持有房產 5 年以上未逾 10 年者,課以 20% 稅率;持有房產超過 10 年以上者,則不受影響。

【用戶】歐陽無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修法後的「房地合一稅 2.0」提高對短期買賣房屋者之稅率,以維護居住正義,避免房屋淪為商品移轉。凡持有房產 2 年內出售房產者,需課以 45%稅率;持有房產 2 年至未逾 5 年者,課以 35 %稅率;持有房產 5 年以上未逾 10 年者,課以 20% 稅率;持有房產超過 10 年以上者,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