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90%股權而對乙公司具有控制。甲公司於X1年初將帳面金額$75,000之設備
以$100,000出售予乙公司。乙公司估計該設備尚可使用5年,無殘值。甲乙二家公司均採直線
法提列折舊,且對設備之後續衡量均採成本模式。X1年底甲公司與乙公司帳上設備和累計折
舊之資料如下所示:

【蔡圓圓】評論
100,000-75,000=25,000 25,000/5 =5,000合併報表角度 不存在該筆交易設備-25,000AD-5,000設備521,200+277,400-25,000 =773,600AD295,200+250,500-5,000=54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