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公司為一醫療器材製造公司,在其租用的廠房內生產相關產品。乙公司為了想在科學園區興建廠房,向政府相關單位申請低利貸款,並於 X3 年 1 月 1 日收到政府低利貸款$300,000,000。貸款利率為 2%,期限 3 年,3 年屆滿還本,每年計息一次並於年底支付利息。當時市場利率為 5%。該廠房於 X6 年 1 月 1 日正式啟用,估計耐用年限 50 年,殘值$15,000,000,按直線法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