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8. 有關小船進出港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未經商港管理機關同意,不得在港區內行駛或作業
(B)在漁港區域內,有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依漁港法規定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C)小船未依法申報進出商港者,依商港法規定處船舶所有人或駕駛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D)在商港區內航行時未依規定顯示號燈、號標,或任意鳴放音響或信號者,依商港法規定,處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6575
統計:A(9),B(10),C(109),D(14),E(0)
用户評論
【劉名傳】評論
第 15 條 商港法 商港區域內停泊之船舶,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認為妨礙船席調度或港區安全時,得指定地點令其移泊或疏散他處停泊;未依規定移泊者,得逕行移泊。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為維護港區秩序、疏導航運、便利作業,得對港區內小船艘數、停泊位置、行駛及作業,予以限制;必要時並得將小船移置他處停放。船舶、浮具未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同意,不得在港區內行駛或作業。第一項、第二項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執行移泊、停放所需之費用,由船舶所有人負擔。第 32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