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評論
第9條
【MJ】評論
公立大學校長任期四年,期滿得續聘;其續聘之程序、次數及任期未屆滿前之去職方式,由大學組織規程定之;私立大學校長之任期及續聘,由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