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評論
第 3 條本法第四條第六款所定原住民學生達一定人數或比例之中小學,在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在非原住民族地區,指該校原住民學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或達學生總數三分之一以上,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實際需要擇一認定者。
【vousmevoyez】評論
原住民重點學校,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各該教育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