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大學法規定,大學校務會議中之教師代表,其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之多少比例為原則?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0271
統計:A(88),B(83),C(30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大學校務會議中之教師代表二分之一其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之三分之二

【用戶】jennie6112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大學法 第15條

【用戶】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大學校務會議中之教師代表二分之一其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之三分之二

【用戶】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大學校務會議中之教師代表二分之一其中具備教授或副教授資格者,以不少於教師代表人數之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