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正常情況下,人民:
(A)受軍事審判
(B)被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須為司法或警察機關
(C)欠繳稅金或交通罰鍰,得由行政機關逮捕拘禁
(D)應考試服公職乃法定義務
(E)應參與政治乃法定義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9491
統計:A(35),B(4260),C(124),D(145),E(69)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人身自由之保障、24小時內移送、釋字第 384 號--正當法律程序
用户評論
【用戶】矢花秋津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 第8條
【用戶】楊貴妃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應考試服公職之"權",非義務喔
【用戶】Evan Hu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第 9 條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B.C)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D)第 18 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E)法無明文規定
【用戶】simonlinhh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E →第17條(參政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