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花秋津】評論
憲法 第8條
【楊貴妃】評論
應考試服公職之"權",非義務喔
【Evan Huang】評論
(A)第 9 條 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B.C)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D)第 18 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E)法無明文規定
【simonlinhhh】評論
E →第17條(參政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