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下圖為一家族之族譜,編號 3 成員死亡後,有一婦人聲稱她的兒子是其與編號 3 成員所生,但編號 3 死後,並沒有留下任何可辨識之DNA。利用如圖所示之關係,請問該婦人可申請與那些家族成員做何種DNA比對,來證明她的兒子與這家族是有親緣關係?為什麼?(無編號之成員表示無DNA可供辨識)(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1753
統計:A(10),B(41),C(5),D(173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第111條

用户評論

蘇聖評】評論

第 77 條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 (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 (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內政部解決之;鄉 (鎮、市) 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評論

由上級機關解決

Simon Wu】評論

直行、縣內、鄉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