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勳】評論
以B選項來推,雖地方舉辦選舉,惟住民不來參加,地方自治還是無法落實。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A就像「吃飯就是進食」一樣,後者包括範圍比較大,前者比較小。首先,「吃飯就是進食」大多數人會認為這句話並沒錯,因可解釋為吃飯就是進食"的一種"(可看成原句省略這三個字),反而「進食就是吃飯」才是錯的,因為進食不代表一定要吃飯,可以吃麵、吃餅乾甚至喝東西。若類推之,「舉辦地方選舉就是實施地方自治」應正確,「實施地方自治就是舉辦地方選舉」則錯誤。
【喵喵】評論
地方自治的前提是該地區居民於憲法成立前,已有一段時期在[自治]了。所以大法官說地治為[制度性保障](如同婚姻也是憲法未成立前,就有的[自然制度],也是[制度性保障])故b為因,a為果。b才是地方自治的根基,沒b無a故為b
【阿斯拉】評論
這到底是在考選擇還是申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