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關於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具有法源地位
(B)選自判決
(C)屬於成文法源之一種
(D)效力如同法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5978
統計:A(118),B(176),C(5615),D(5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成文法 VS 不成文法、第二章 行政法的概念、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

用户評論

【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一切不具備法典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理、判例等,都屬於不成文法;它的特色在於不用經由立法機關依立法程制定,也不必經國家按一定程公布,僅須在它具有法律效力時,由國家加以認可或採用,所以「不成文法」又被稱之為「非制定法」。

【用戶】Yan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J374司法機關在具體個案之外,表示其適用法律之見解者,依現行制度有判例及決議二種。判例經人民指摘違憲者,視同命令予以審查,已行之有年(參照釋字第一五四號、第一七七號、第一八五號、第二四三號、第二七一號、第三六八號及第三七二號等解釋),最高法院之決議原僅供院內法官辦案之參考,並無必然之拘束力,與判例雖不能等量齊觀,惟決議之製作既有法令依據(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八條及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三十二條),又為代表最高法院之法律見解,如經法官於裁判上援用時,自亦應認與命令相當,許人民依首開法律之規定,聲請本院解釋,合先說明。

【用戶】Sandy Lia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習慣、法理、判例==屬於不成文法

【用戶】陳普考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還有釋字

【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一切不具備法典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理、判例等,都屬於不成文法;它的特色在於不用經由立法機關依立法程.....

【用戶】Sandy Lia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習慣、法理、判例==>屬於不成文法

【用戶】陳普考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還有釋字

【用戶】109一般民政必上!!!(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108年已修法 廢除判例這個制度了

【用戶】109一般民政必上!!!(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108年已修法 廢除判例這個制度了

【用戶】Adriana(高普雙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這題要刪掉了吧,判例不是法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