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題組】⑶ B 點應下挖還是填高?求其高度改變量。(6 分)

【評論內容】梅堯臣〈陶者〉:「陶盡門前土,屋上無片瓦。十指不霑泥,鱗鱗居大廈」詩首句就極寫貧者愈貧,你看,陶者已經把附近甚至門前可以用來燒製磚瓦的陶土都取盡了,這一「盡」字,一方面暗示他資源已盡、力已用盡、汗已流盡,一方面也說明他從事製陶也已是很長很長的時間了。然而,這樣的長年累月的勞動,換來的是「屋上無片瓦」,對比十分強烈! 詩人接著又作另一層的對比:看看那些手不沾泥的富貴人士,卻住在高高的大廈裡,屋頂的瓦片細密整潔,像魚鱗一般光亮! 就這樣,詩人只是把兩個極端矛盾的現象並置,不加說明,不作評論,但平實的風格中,卻顯現出對不合理的社會現實的憤慨和指斥。...

【評論主題】20 在正式教育與訓練中,常透過文件、會議、電話交談或電腦化的溝通網路等媒體,彼此交換知識,這是屬於何種知識轉化模式?(A)外顯化(externalization) (B)內在化(internaliz

【評論內容】SECI模式-->默會知識的交流要透過面對面;外顯知識可以透過文件、會議、電話交談或電腦化的溝通網路等媒體交流,而把外顯知識合併成更複雜的外顯知識稱為綜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1 確定終局判決後,當事人發現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據行政訴訟法可以提起何種救濟?(A)抗告(B)重新審理(C)特別上訴(D)再審

【評論內容】(B)重新審理指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如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請重新.....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題組】⑶ B 點應下挖還是填高?求其高度改變量。(6 分)

【評論內容】梅堯臣〈陶者〉:「陶盡門前土,屋上無片瓦。十指不霑泥,鱗鱗居大廈」詩首句就極寫貧者愈貧,你看,陶者已經把附近甚至門前可以用來燒製磚瓦的陶土都取盡了,這一「盡」字,一方面暗示他資源已盡、力已用盡、汗已流盡,一方面也說明他從事製陶也已是很長很長的時間了。然而,這樣的長年累月的勞動,換來的是「屋上無片瓦」,對比十分強烈! 詩人接著又作另一層的對比:看看那些手不沾泥的富貴人士,卻住在高高的大廈裡,屋頂的瓦片細密整潔,像魚鱗一般光亮! 就這樣,詩人只是把兩個極端矛盾的現象並置,不加說明,不作評論,但平實的風格中,卻顯現出對不合理的社會現實的憤慨和指斥。...

【評論主題】27.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下列何者定之?(A)處務規程(B)作業規定(C)辦事細則(D)分層負責明細表

【評論內容】考選部公佈此題答案為(A),請摩大修正,謝謝。28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下列何者定之?(A)處務規程  (B)作業規定 (C)辦事細則  (D)分層負責明細.....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2.針對憲法第 171 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與第172 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下列何者錯誤?(A)命令之法位階,低於憲法,高於法律(B)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C)憲法之法

【評論內容】考選部公佈答案為(A),請摩大修正。13 針對憲法第171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與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下列.....

【評論主題】依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而不得任意修改者?(A)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B)行政國原則(C)國民主權原則(D)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評論內容】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國民大會為憲法所設置之機關,其具有之職權亦為憲法所賦 予,基於修憲職權所制定之憲法增修條文與未經修改之憲法條文雖處於同等位階,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 更.....

【評論主題】20 在正式教育與訓練中,常透過文件、會議、電話交談或電腦化的溝通網路等媒體,彼此交換知識,這是屬於何種知識轉化模式?(A)外顯化(externalization) (B)內在化(internaliz

【評論內容】SECI模式-->默會知識的交流要透過面對面;外顯知識可以透過文件、會議、電話交談或電腦化的溝通網路等媒體交流,而把外顯知識合併成更複雜的外顯知識稱為綜合.....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 英國工黨首相布萊爾(Blair)於1997年上任後,提出何種路線為其主要施政藍圖?(A)新公共管理(B)新公共治理(C)新公共服務(D)新公共行政

【評論內容】1997年5月,工黨在英國大選中以壓倒多數的選票擊敗連續執政達18年之久的保守黨。年僅44歲的布萊爾出任政府首相,成為20世紀以來英國最年輕的首相。在2001年和2005年英國兩次大選中,布萊爾獲得連任,是英國歷史上首位三次當選的工黨首相。布萊爾執政後,提出了關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三條道路”新理念,致力于公共服務改革,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公正。資料來源: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zbo7LVRLQWIJ:big5.xinhuan.....

【評論主題】1 下列關於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之敘述,何者錯誤?(A)具有法源地位(B)選自判決(C)屬於成文法源之一種(D)效力如同法規

【評論內容】一切不具備法典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理、判例等,都屬於不成文法;它的特色在於不用經由立法機關依立法程.....

【評論主題】11 確定終局判決後,當事人發現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據行政訴訟法可以提起何種救濟?(A)抗告(B)重新審理(C)特別上訴(D)再審

【評論內容】(B)重新審理指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如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請重新.....

【評論主題】三、作文(20 分)【題組】(甲)你何妨就在內心先確定一個廣泛的目標?先在家裡勾畫出完整的憧憬,佈置一些可能發生的情節,以想像的陌生世界為背景,把自己血肉之軀投射進去,堅持自己所追求的東西,然後出門。

【評論內容】《漸老》白居易   今朝複明日,不覺年齒暮。白髮逐梳落,朱顏辭鏡去。   當春頗愁寂,對酒寡歡趣。遇境多愴辛,逢人益敦故。   形質屬天地,推遷從不住。所怪少年心,銷磨落何處。

【評論主題】44 下列關於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敘述,何者錯誤?(A)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B)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C)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D)中央或地方機關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評論內容】

有些客體,雖依其形式得屬於著作權法保護之範圍,但基於供公眾方便利用之考量,或因其通用性,著作權法特別明定其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這些包括:1.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此處之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2.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3.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4.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5.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參考來源: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3&act=read&id=529

【評論主題】27.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下列何者定之?(A)處務規程(B)作業規定(C)辦事細則(D)分層負責明細表

【評論內容】考選部公佈此題答案為(A),請摩大修正,謝謝。28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下列何者定之?(A)處務規程  (B)作業規定 (C)辦事細則  (D)分層負責明細表第8條(內部單位及業務分工)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機關組織以命令定之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辦事細則定之。各機關為分層負責,逐級授權,得就授權範圍訂定分層負責明細表。

【評論主題】12.針對憲法第 171 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與第172 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下列何者錯誤?(A)命令之法位階,低於憲法,高於法律(B)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C)憲法之法

【評論內容】考選部公佈答案為(A),請摩大修正。13 針對憲法第171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與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下列何者錯誤?(A)命令之法位階,低於憲法,高於法律 (B)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C)憲法之法位階最高  (D)憲法作為命令與法律之審查基準

【評論主題】依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而不得任意修改者?(A)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B)行政國原則(C)國民主權原則(D)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評論內容】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國民大會為憲法所設置之機關,其具有之職權亦為憲法所賦予,基於修憲職權所制定之憲法增修條文與未經修改之憲法條文雖處於同等位階,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

【評論主題】20 在正式教育與訓練中,常透過文件、會議、電話交談或電腦化的溝通網路等媒體,彼此交換知識,這是屬於何種知識轉化模式?(A)外顯化(externalization) (B)內在化(internaliz

【評論內容】SECI模式--默會知識的交流要透過面對面;外顯知識可以透過文件、會議、電話交談或電腦化的溝通網路等媒體交流,而把外顯知識合併成更複雜的外顯知識稱為綜合化(combination)資料來源:http://member.public.com.tw/member/debate/article/581909.html

【評論主題】8 英國工黨首相布萊爾(Blair)於1997年上任後,提出何種路線為其主要施政藍圖?(A)新公共管理(B)新公共治理(C)新公共服務(D)新公共行政

【評論內容】1997年5月,工黨在英國大選中以壓倒多數的選票擊敗連續執政達18年之久的保守黨。年僅44歲的布萊爾出任政府首相,成為20世紀以來英國最年輕的首相。在2001年和2005年英國兩次大選中,布萊爾獲得連任,是英國歷史上首位三次當選的工黨首相。布萊爾執政後,提出了關于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三條道路”新理念,致力于公共服務改革,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公正。資料來源: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zbo7LVRLQWIJ: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5/15/content_393683.htm+%E8%8B%B1%E5%9C%8B%E5%B7%A5%E9%BB%A8%E9%A6%96%E7%9B%B8%E5%B8%83%E8%90%8A%E7%88%BE1997%E6%96%B...

【評論主題】4 下列關於行政私法行為的描述,何者錯誤?(A)行政私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採取私法手段直接達成行政任務的行為(B)大法官釋字第540號解釋指出:為了達成行政任務,國家可以選擇公法上行為或私法上行為,作為

【評論內容】(C)大法官釋字第540號解釋即稱:「國家為達成行政上之任務,得選擇以公法上行為或私法上行為作為實施之手段。」故行政機關或地方自治法人可以在「組織形態」上選擇私法之組織形態。

【評論主題】23 我國「兩稅合一」制度,係指下列何者?(A)土地增值稅與房屋稅 (B)遺產稅與贈與稅(C)個人綜合所得稅與營業稅 (D)個人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

【評論內容】係指將營利事業所得稅與綜合所稅兩種稅目合而為一。實施兩稅合一制的目的在於消除營利所得兩次課稅的現象。參考來源:http://fund.bot.com.tw/z/glossary/glexp_666.djhtm

【評論主題】11 確定終局判決後,當事人發現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據行政訴訟法可以提起何種救濟?(A)抗告(B)重新審理(C)特別上訴(D)再審

【評論內容】(B)重新審理指因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或決定之判決,而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如非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未參加訴訟,致不能提出足以影響判決結果之攻擊防禦方法者,得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請重新審理。(D)再審係對確定之終局判決的非常救濟手段,其功能有二:1.在於糾正確定終局判決程序上之重大瑕疵。2.可能與確定終局判決密切相關之基本事項已經動搖,致影響判決之正確性。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採用「民主集中制」作為黨內決策機制?(A)印度國大黨(B)列寧式政黨(C)日本自由民主黨(D)德國綠黨

【評論內容】民主集中制,這列寧的建黨學說,是四句話:「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 全黨服從中央。」句句強調「服從」。總之是個人對別人要服從,這裡邊沒有尊重個人的意思。而群體是個人組成的,不尊重個人,就是不尊重所有的人。民主集中 制發展到極點,就是公開要求人人做黨的「馴服工具」。資料來源:http://jialun20089.pixnet.net/blog/post/31495504-%E9%96%92%E8%A9%B1%E3%80%8C%E6%B0%91%E4%B8%BB%E9%9B%86%E4%B8%AD%E5%88%B6%E3%80%8D

【評論主題】澠池道中,有車載瓦甕,塞于隘路。屬天寒,冰雪峻滑,進退不得。日向暮,官私客旅羣隊,鈴鐸數千,羅擁在後,無可奈何。有客劉頗者,揚鞭而至。問曰:「車中甕直幾錢?」答曰:「七八千。」頗遂開囊取縑,立償之,命

【評論內容】譯文:在澠池的道路上,有一輛滿載瓦罐的車子堵住了狹窄的路道。 當時正值天氣寒冷,路上覆蓋著冰雪,又險峻又濕滑,(車子)進也不能,退也不能。 天色已近傍晚,行路的官員和商客成群結隊,車馬幾千,排列擁擠在後面,但沒有一點辦法。 (這時)有一個名叫劉頗的人(騎著馬)揮著馬鞭趕來,問道:“車上的瓦罐(一共)值多少錢?”(趕車的人)回答說:“共值七八千貫錢。”劉頗立刻打開行囊取出細絹交給那個趕車的人;又叫自己的僮僕登上車子,弄斷捆綁瓦罐的繩子,把瓦罐全部推到了山崖下。 一會兒功夫,車身變輕能夠前進了,大家轟然叫好而紛紛向前。

【評論主題】20 法院接受提審之聲請書狀,依法律之規定,認為無理由者,至遲應於幾小時內以裁定駁回之?(A) 24 小時 (B) 36 小時 (C) 48 小時 (D) 72 小時

【評論內容】提審法第四條(駁回聲請與抗告)  法院接受聲請書狀,依法律之規定,認為無理由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以裁定駁回之。  不服前項裁定者,得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但對於高等法院所為之裁定不得抗告。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人,必須對組織的債務負起無限清償責任?(A) 大學學生社團社長 (B) 合夥股東 (C) 有限公司股東 (D) 一人有限公司股東

【評論內容】無限清償責任→"沒有額度的限制"(C)、(D)公司法 第2條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股東只就他出多少錢負責任,超出就不負責)參考資料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1300992

【評論主題】42 甲男與乙女育有 A 與 B 兩子,A 又有一子 X,甲死亡時留下遺產 120 萬元,A 因故喪失對甲之繼承權,請問甲之遺產應如何分配?(A) 乙得 60 萬,B 得 30 萬,X 得 30 萬

【評論內容】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評論主題】40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於請求後幾個月內不起訴,視為時效不中斷?(A) 1 個月 (B) 3 個月 (C) 6 個月 (D) 9 個月

【評論內容】民法 第130條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評論主題】28 甲犯數罪,分別被判 A 罪 8 年、B 罪 12 年、C 罪 15 年。依據現行刑法數罪併罰之規定,應在何種刑度範圍定其執行刑?(A) 15 年與 30 年之間 (B) 8 年與 30 年之間

【評論內容】第51條(數罪併罰之方法)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評論主題】50 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下列何者不屬於前述會議組成成員?(A) 書記官長 (B) 院長 (

【評論內容】

法院組織法 第57條第1項

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評論主題】47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24 條規定,義務人不依保護令交付未成年子女時,應如何處理?(A) 權利人得聲請警察機關限期命義務人交付 (B) 權利人得聲請檢察官限期命義務人交付(C) 權利人得聲請社會局

【評論內容】

第24條 

義務人不依保護令交付未成年子女時,權利人得聲請警察機關限期命義務人交付,

屆期未交付者,命交付未成年子女之保護令得為強制執行名義,由權利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並暫免徵收執行費。

【評論主題】31 甲因故將乙砍傷後,見乙大聲呼痛,頗為後悔自己的犯行,遂立即攔車將乙送往醫院療傷,經診治後,乙只是輕傷而已。試問甲應論處何罪為正確?(A) 普通傷害障礙未遂 (B) 普通傷害中止未遂 (C) 普通

【評論內容】這題四個選項都是傷害,如果有殺人中止未遂才可以選,但這題是是傷害,且已經既遂,乙以經受傷了,怎麼會是未遂呢? 故答案選(C)。 參考資料來源�【相關網址】

【評論主題】1 下列關於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之敘述,何者錯誤?(A)具有法源地位(B)選自判決(C)屬於成文法源之一種(D)效力如同法規

【評論內容】一切不具備法典形式而具有法律效力的法源,例如習慣、法理、判例等,都屬於不成文法;它的特色在於不用經由立法機關依立法程制定,也不必經國家按一定程公布,僅須在它具有法律效力時,由國家加以認可或採用,所以「不成文法」又被稱之為「非制定法」。

【評論主題】關於訴願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二個月內為之(B)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訴願期間自知悉時起算(C)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 14 條【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評論主題】行政執行程序中是否拘提義務人,應由下列何者決定之?(A)原處分機關(B)行政執行處(C)地方法院(D)警察機關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17條VIII《拘提》、《管收》之聲請,應向行政執行處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之。

【評論主題】17 17歲之少年殺死自己的父親,法院應如何科刑?(A)僅得科處死刑(B)僅得科處無期徒刑(C)得科處死刑或無期徒刑(D)得科處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評論內容】刑法第63條(老幼處刑之限制)未滿十八歲人或滿八十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第65條(無期徒刑加重之限制與減輕)  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評論主題】34 依據司法院解釋,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申報稅額係違反:(A)法律保留原則(B)法律優位原則(C)誠實信用原則(D)平等原則

【評論內容】釋字第 696 號其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甲生前自己以電腦打字方式製作遺囑,並將其列印出來後親自簽名,密封入一個信封,但並未告知他人。甲死亡後其家人始發現此遺囑。請問此遺囑於法律上屬於何種性質之遺囑?(A)自書遺囑(B)密封遺囑(C)代筆遺囑

【評論內容】(A)自書遺囑所謂自書遺囑係指遺囑人親自書寫之遺囑而言。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條規定:「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若非依此方式為之者,不生效力(最高法院二十八年二二九三號判例)。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現在許多文件多採打字或印刷之方式,但自書遺囑則非遺囑人親筆書寫不可。另自書遺囑之增、減、塗改應嚴格遵守前述條文之規定,例如:註明“本行增加(刪減)○○二字”並於其旁簽名。否則將不生增、減、塗改之效力。資料來源: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2079(B)密封遺囑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密封遺囑須具備下列...

【評論主題】非正式組織的成員是自由結合,沒有法律限制,也沒有地位的高低。請問以上的敘述是指非正式組織的那一種特性?(A)感情移入(B)社會距離(C)民主指向(D)團體壓力

【評論內容】(A)感情移入:係指由於人員之交互行為,使組織中的人員,彼此認識與瞭解,進而產生情感,所以非正式組織中的人員,彼此的情感比較親密,相互關係比較相近。 (B)社會距離:係指在正式組織中,由於層級節制或功能分工的關係,人員之間多多少少存在著一些社會距離,但在非正式組織中,人員之結合是由於相同的背景,所以彼此的距離就縮短了。 (C)民主取向:係指非正式組織是自由結合的,成員之間平等對等,無地位高低之分,充分表現民主的氣氛。 (D)團體壓力:係指非正式組織成員之間,有共同之行為規範,雖無明文規定,但大家都共同遵守,在非正式組織中,必須放棄我行我素的觀念,這就是團體壓力。

【評論主題】評估一項方案被執行的程度與原訂定計畫之差別,是下列何種方案評估類型所強調的? (A)過程評估(B)成本效益分析(C)影響評估(D)結果評估

【評論內容】(A)過程評估:其主要目的皆在透過即時追蹤或檢視方案執行的過程與相關產出,以確保依照先前方案所設定的計畫目標與期望效益,並循著在具監測功能系統的架構中持續進行下去與完成。

【評論主題】A 企業申請赴大陸地區投資,遭經濟部予以否准,依訴願法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A 企業應繕具訴願書應經由下列何者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A)經濟部 (B)行政院(C)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

【評論內容】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之規定,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依題意,遭經濟部予以否准,原行政處分機關為"經濟部"。

【評論主題】撤銷訴訟進行中,違法之原行政處分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或已消滅者,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A)得依原告聲請,判決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B)判決撤銷原處分,並經原告聲請,命行政機關為回復原狀之必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196條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或已消滅者,於原告有及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時,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

【評論主題】下列何爭議不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A)行政機關辦公大樓承攬契約尾款之給付 (B)行政機關辦公大樓招標之採購爭議(C)公務員免職處分 (D)所得稅課稅爭議

【評論內容】最佳解!Yiting Hsu 高二上 (2012/05/25 20:39):讚7人本來單純想~行政機關就辦公大樓之承攬契約,屬於私經濟行政之行政輔助行為-私法契約-民訴。但若將 選項(A) (B)當作一個辦公大樓之前階招標/後階履約的事件來討論似乎也可,即以雙階理論解釋 (釋字第540號,97年5月和93年2月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分別都有討論)。前階段-招標、審標、決標,屬於公法事件-行政訴訟(選項B);後階段-契約,屬於私法事件-民訴(選項A)。

【評論主題】有關行政機關擬定法規命令應遵守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命令草案應事先公告周知,但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不在此限(B)行政機關擬定法規命令,得事先舉行聽證(C)任何人均

【評論內容】(A)第154條行政機關擬訂法規命令時,除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者外,應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公告,載明下列事項︰一、訂定機關之名稱,其依法應由數機關會同訂定者,各該機關名稱。二、訂定之依據。三、草案全文或其主要內容。四、任何人得於所定期間內向指定機關陳述意見之意旨。行政機關除為前項之公告外,並得以適當之方法,將公告內容廣泛周知。(B)第155條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C)第152條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

【評論主題】下列關於怠金之敘述,何者錯誤?(A)對已科處之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B)經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C)連續處以怠金,仍應

【評論內容】(D)錯誤原因如下:「按『罰鍰』係針對義務人過去違反其行政法上義務所為之處罰,在學理上又稱秩序罰;『怠金』在學理上稱為執行罰,性質上係對違反行政法上不行為義務或行為義務者處以一定數額之金錢,使其心理上發生強制作用,間接督促其自動履行之強制執行手段,其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未來履行其義務,本質上並非處罰,屬於間接強制方法之一,故兩者性質不同,無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理論上可併行之(法務部95年7月3日法律字第0950018795號函、96年1月30日法律決字第0960003339號函意旨參照)。」

【評論主題】公務人員之考績,經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後,應送下列何者審定?(A)考選部 (B)審計部 (C)銓敘部 (D)法務部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4 條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考績,應由主管人員就考績表項目評擬,遞送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長官覆核,經由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核定,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評論主題】有關解釋性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解釋性行政規則發布後僅向將來生效,不溯及既往(B)解釋性行政規則有間接外部效力(C)解釋性行政規則應登載政府公報發布之(D)解釋性行政規則發布後

【評論內容】(A)錯誤的原因是解釋性之行政規則:既以闡釋法規之涵義唯主旨,其效力附屬於法規,故應自法規生效時起予以適用,亦即原則上溯及法規生效之日起有其適用。

【評論主題】授益處分若因撤銷而溯及既往失效時,受益人應負返還受領給付之義務。關於其返還之範圍應如何決定?(A)應依據行政程序法有關公法上不當得利返還之明文規定(B)應依據行政訴訟法一般給付訴訟之規定(C

【評論內容】第 127 條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內容係提供一次或連續之金錢或可分物之給付者,經撤銷、廢止或條件成就而有溯及既往失效之情形時,受益人應返還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其行政處分經確認無效者,亦同。前項返還範圍準用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於法規變動時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A)該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施行期間屆滿而停止法規之適用(B)主觀之願望、期待而未表現已生信賴之事實(C)該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D)依

【評論內容】釋字605號任何行政法規皆不能預期其永久實施,然行政法規發布施行後,訂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其因公益之必要修正法規之內容,如人民因信賴舊法規而有客觀上具體表現信賴之行為,並因法規修正,使其依舊法規已取得之權益,與依舊法規預期可以取得之利益受損害者,應針對人民該利益所受之損害,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合理之過渡條款,俾減輕損害,以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意旨

【評論主題】對於「民營化」與「自由化」概念的闡述,下列何者錯誤?(A)民營化是指將原本由公共壟斷的產業開放,允許民間業者經營(B)自由化是指將某特定產業開放競爭(C)民營化必須以自由化為基本條件(D)民營化是指政

【評論內容】自由化比較接近市場化的概念重點是要有競爭 也就是至少要有兩家業者 但民營化純粹就是讓民間業者經營 不一定等同於市場競爭 因此(C)是錯誤的資料來源: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25493496.A.036.html

【評論主題】5.歷史唯物論是下列那一種意識型態的核心概念?(A)自由主義(B)保守主義(C)馬克思主義(D)法西斯主義

【評論內容】

歷史唯物論:

馬克思主義的第二個特點是歷史唯物論,意思是人類的歷史發展是由物質來決定的。

【評論主題】3.下列有關政府課責(包括「垂直課責」與「水平課責」)的描述,何者錯誤?(A)審計制度屬於垂直課責(B)水平課責仰賴政府內監督機制的設計(C)垂直課責主要靠選舉 (D)司法體系屬於水平課責

【評論內容】(A)錯誤的原因是「審計部在監察院 審計行政院的預算執行 兩院平行 = 水平」資料來源: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325072305.A.371.html如有錯誤,不吝指教。

【評論主題】39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 凡屬股份有限公司,即必須發行股票(B) 公司設立登記前,不得發行股票(C) 公開發行公司,得以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D) 股票應由董事 3 人

【評論內容】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要發行股票?發行股票之規定:原則:強制發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達新台幣5億以上強制規定要發行股票。例外:公司章程訂定發行股票,才須印製股票。資料來源:http://q5375855.myweb.hinet.net/qa022b103.htm

【評論主題】48 下列何項並不屬於行動典範的觀點?(A)面對面的境遇 (B)交互主觀性 (C)社會意義的理解 (D)行為的科學解釋

【評論內容】那種觀點非屬行動典範的觀點:A.面對面的境遇B.交互主觀性C.社會意義的理解D.行政的科學與實證解釋。出於:▓▓▓▓▓▓▓▓▓▓▓▓▓▓▓▓▓▓▓陳真老師行政學小考100年5月7日▓▓▓▓▓▓▓▓▓▓▓▓▓▓▓▓▓▓▓#5961------------------------------------------------------------------------------------------------------------------------------------------------------------------------------------Ennis Jang 高一上 (2011/11/30 21:04)主要內容:交互主觀的認識論,是構成行動典範基本假定的主要成份→暗示人類行動具目的與意向性,人是負責機制,能對自我行動反省。...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不屬於影響公共行政之經濟環境因素?(A)社會福利發展 (B)人民教育程度 (C)國民所得分配 (D)產業結構型態

【評論內容】

社會因素要項:

1.人口結構狀況 4.社會階級流動

2.人民教育程度 5.社會風氣狀況

3.社會集會結社

【評論主題】17 依行政執行法有關行政執行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原則上,行政執行自處分確定之日起5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B)原則上,若行政執行自處分確定之日起5年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七條第一項明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立法意旨本為督促執行機關迅速執行,以免義務人之義務陷於永懸不決之狀態。惟該法第二項規定:「前項規定,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15 下列有關行政法規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解釋性規定係屬協助闡釋法令之正確內涵的規定,故等同法律,行政法院不得審查其實質合法性(B)大學法施行細則屬於行政規則,不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C)行政

【評論內容】(C)選項,因立法院審查行政命令是審查其「適法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因此(C)選項是正確的。

【評論主題】9 依行政罰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行政罰法所稱之行為人僅限於自然人(B)行為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出於過失者不罰(C)罰鍰,得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高過法定罰鍰最高額之情形下,於所得利益

【評論內容】(C)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即可打破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在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例如法定罰鍰上限150萬元,所得利益200萬元,裁處可在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裁處至200萬元。

【評論主題】49.下列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性騷擾定義以及防治的敘述,何者錯誤?(A)性別歧視屬性騷擾(B)包含敵意環境與交換利益性騷擾(C)AE(D)是保障員工在工作時不被性騷擾(E)雇主僱用受僱者10人以上,應

【評論內容】(C)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第 2 條 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之雇主,應依本準則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告及印發各受僱者。

【評論主題】41 有關股份之轉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B) 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C) 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

【評論內容】(A)  第163條(股份轉讓及其限制)公司股份之轉讓,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不得轉讓。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一年後,不得轉讓。但公司因合併或分割後,新設公司發起人之股份得轉讓。(D) 第197條 第一項董事經選任後,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其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        

【評論主題】閱讀下文,回答第 36 題至第 38 題齊有善相狗者,其鄰假以買取鼠之狗,期年乃得之,曰:「是良狗也。」其鄰畜之數年,而不取鼠,以告相者。相者曰:「此良狗也,其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欲其取鼠也,則桎之

【評論內容】【解釋】齊國有個人,很會挑選狗,眼光一流。他的鄰居委託他買一隻會捉老鼠的狗,過了整整一年,狗才買到。他對鄰居說:「這是一條很好的狗。」鄰居將這條狗養了好幾年,它卻從來不捉老鼠。鄰居只好把這情況告訴了會挑狗的人,會挑狗的人說:「我的眼光不會錯的,這是條很好的狗。它想捉的,是那些獐子、駝鹿、野豬和鹿一類的野獸,而不是老鼠。如果你一定要讓它捉老鼠,那就得把它的腳夾起來。」於是,鄰居果真把狗的後腳夾住,那狗也就開始捉老鼠了。【延伸寓意】本來是擅長逮野獸的狗,卻硬要被用來抓老鼠。你自己認為不可告人的短處,也許正是別人最崇敬的地方。天生我才必有用,大用小用皆可;所以,「大才小用」不是不可以,因其才大,...

【評論主題】小李年紀輕輕,但在資訊管理上具有長才,做事為人也踏實穩重,所以一進單位,就被委以重任。然而,許多資深人員不以為然,認為主管此舉有違資歷倫理,甚至希望能撤換他。主管一時拿不定主意,而你恰因組長職位而有機

【評論內容】我想這就是「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的道理。我們必需了解自己的限制,別人在某事上比我們優秀,我們應該坦白的承認並虛心求教。不要因為在某方面技不如人就感到氣餒,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總也有比別人優秀的地方。

【評論主題】下列各組成語,意義相反的是那個選項?(A)傾國傾城/沉魚落雁(B)陽春白雪/下里巴人(C)戶限為穿/駢肩雜遝(D)反掌折枝/探囊取物

【評論內容】陽春白雪:原指戰國時代楚國的一種較高級的歌曲。比喻高深的不通俗的文學藝術。下里巴人:原指戰國時代楚國民間流行的一種歌曲。比喻通俗的文學藝術。

【評論主題】29 下列何者為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非常救濟程序?(A)再議程序 (B)抗告程序 (C)再審程序 (D)保全程序代號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程序中再審是在判決確定後因為事實上有重大錯誤或恐有重大錯誤,而再行審判的一個程序其力量可以排除掉原先的確定判決所設的非常救濟程序

【評論主題】28 以下何者為「從刑」?(A)沒入 (B)抵償 (C)警告性處分 (D)罰鍰(E)褫奪公權

【評論內容】(刑罰之種類)刑分為主刑及從刑。第 33 條 (主刑之種類)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第 34 條 (從刑之種類)從刑之種類如下:一、褫奪公權。...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者並非形成有效之婚姻關係的要件?(A)雙方當事人均非重婚 (B) 二人以上之證人(C)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D)公開之儀式

【評論內容】民法 第982條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民法修正前,我國結婚要件採「儀式婚」,結婚要件只要符合「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證人」就已成立,不問是否已完成向戶政事務所登記之程序。但也因為結婚是否成立不以登記為必要,導致不知情之第三人,因無從得知對方婚姻狀況,產生重婚、騙婚、及婚姻是否有效之爭議事件。

97年5月23日「登記婚」制度開始施行後,民眾可以藉由檢視當事人身分證配偶欄的方式,辨別當事人之婚姻狀況,當可降低這類案件之發生,婚姻制度也將更有保障。

【評論主題】25 下列關於民法上代理制度的敘述,何者正確?(A)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均可委由他人代理為之 (B)限制行為能力人亦可為他人之代理人(C)民法上僅承認意定代理 (D)身分行為可委由他人以自己名義代為

【評論內容】

(B) 民法 第 104 條  

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D)代理基本上為財產法上概念,具一身專屬性質的身分行為原則上不許代理;另外,侵權行為也不能代理。

【評論主題】20 下列關於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A)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必須是公司之股東(B)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人不得單獨行使監察權(C)有限公司之不執行業務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D)有限公司之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

【評論內容】(C)公司法 第109條 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其監察權之行使,準用第四十八條之規定。(D)公司法 第111條 第一項  《股東》非得【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第三項  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評論主題】19 下列有關刑法上公務員執行職務犯罪之敘述,何者錯誤?(A)公務員即使因過失而讓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仍應受處罰(B)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者,其所成立之傷害罪,應加重其刑至

【評論內容】(B)  刑法  第 134 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 司法院釋字第 396 號認為懲戒案件之審議,「應本正當法律程序之原則,對於被付懲戒人予以充分之程序保障」。下列何者不屬於此種程序保障之必要內容?(A)辯護制度 (B)三級三審制度(C)給被付懲戒人

【評論內容】釋字396號理由書憲法所稱之司法機關,就其狹義而言,係指司法院及法院(包括法庭),而行使此項司法權之人員為大法官與法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理公務員之懲戒事項,屬於司法權之行使,並由憲法上之法官為之。惟懲戒處分影響憲法上人民服公職之權利,懲戒機關之成員既屬憲法上之法官,依憲法第八十二條及本院釋字第一六二號解釋意旨,則其機關應採法院之體制,包括組織與名稱,且懲戒案件之審議,亦應本正當法律程序之原則,對被付懲戒人予以充分之程序保障,例如採取直接審理、言詞辯論、對審及辯護制度,並予以被付懲戒人最後陳述之機會等,以貫徹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本旨。有關機關應就公務員懲戒機關之組織、名稱與懲戒程序,併予檢討修正。

【評論主題】司法院釋字第364號解釋有提及國家應保障電波頻率的使用為合理分配,並尊重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請問此係由那一個基本權利所導引而來?(A)秘密通訊自由 (B)言論自由 (C)財產權 (D)

【評論內容】

釋字第364號

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評論主題】若法律規定:「律師接見羈押被告時監聽、錄影所獲得之資訊,得作為審判上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證據。」依據司法院解釋,請問此項規定違反被告下列何項憲法基本權利之保障?(A)訴訟權 (B)集會自由 (C)言論自

【評論內容】釋字654號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亦有同條第二項應監視之適用。該項所稱「監視」,從羈押法及同法施行細則之規範意旨、整體法律制度體系觀察可知,並非僅止於看守所人員在場監看,尚包括監聽、記錄、錄音等行為在內。且於現行實務運作下,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接見時,看守所依據上開規定予以監聽、錄音。是上開規定使看守所得不問是否為達成羈押目的或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予以監聽、錄音,對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充分自由溝通權利予以限制,致妨礙其防禦權之行使,已逾越必要程度,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惟為維持押所秩序之必要,於受羈押被告與其辯護人接見時,如僅予以監看而不與聞,則與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尚無不符。

【評論主題】【題組】孔子對直躬的行為不以為然的原因是:(A)大義滅親不足取 (B)沽名釣譽不足稱 (C)罔顧律法不足效 (D)大言不慚不足信

【評論內容】孔子那句話,翻成白話大概是:「多麼奇怪呀!這樣的人怎能算是正直誠實,忠孝兼備呢?他利用自己的父親來欺世盜名。」假如這樣的人也算是「信」,那還不如不正直、不誠實、不忠不孝的人呢~換言之,「先告發父親,再請求代父親受刑」的行為,孔子是不贊同的。他覺得這種人是個「欺世盜名」,完全稱不上「信」。(B)沽名釣譽:用某種不正當的手段撈取名譽

【評論主題】閱讀下文,回答第題至第題《呂氏春秋.當務》:「楚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上。上執而將誅之,直躬者請代之。將誅矣,告吏曰:『父竊羊而謁之,不亦信乎?父誅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誅之,國將有不誅者乎

【評論內容】

原文:

《呂氏春秋.當務》:「楚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上。上執而將誅之,直躬者請代之。將誅矣,告吏曰:『父竊羊而謁之,不亦信乎?父誅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誅之,國將有不誅者乎?』荊王聞之,乃不誅也。孔子聞之曰:『異哉!直躬之為信也,一父而載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無信。』」

【評論主題】左思〈詠史〉:「皓天舒白日,靈景耀神州。列宅紫宮裏,飛宇若雲浮。峨峨高門內,藹藹皆王侯。自非攀龍客,何為欻來遊?被褐出閶闔,高步追許由。振衣千仞崗,濯足萬里流。」詩人表現的情志是:(A)有攀龍託鳳之想

【評論內容】

【章旨】

抒寫自己鄙棄仕進,情願隱居的高尚節操。

【翻譯】

明亮的太陽出現在碧空中,

陽光照耀著神州大地。

皇都中一排排整齊的宮室,

飛簷像雲彩在浮動。

高高的宮門內,

住著眾多的王侯。

我既然不是攀龍附鳳的人,

又為什麼忽然到這裡來走動呢?

於是我穿著粗布服走出皇城門,

追隨古代的許由去過隱居生活。

在高高的山崗上抖去衣上的灰塵,

在長長的流水中洗去腳下的汙垢。 

【評論主題】《老子》:「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其意近於:(A)慎終如始 (B)見微知著 (C)登高自卑 (D)本末倒置

【評論內容】(B)見微知著:見到事情的苗頭,就能知道它的實質和發展趨勢。(C)登高自卑:比喻事情的進行有一定的順序。→比較符合老子所說的「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意思是:處理難事要從輕易處入手,宏觀目標要由微觀構設去實現。

【評論主題】李後主〈浪淘沙〉:「簾外雨潺潺,春意闌珊;羅衾不耐五更寒。夢裏不知身是客,一晌貪歡。獨自莫憑闌!無限江山;別時容易見時難。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詞中主要傳達的情感是:(A)江山易主之痛 (B)客

【評論內容】

《浪淘沙》一向與《虞美人》被認為是李詞的代表作。通過寫景抒寫離愁。突出的藝術牲表現在“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將抽象的離愁別恨具體化,形象化,創造出淒清的藝術境界,表達出真實的思想感情。

作者把慘痛欲絕的國破家亡的感情通過傷別和惜春表現出來。

上片寫夢中及夢醒,抒發了作者當時的感受;

下片寫憑欄遠眺以抒發感慨。“夢裏不知身是客,一晌貪歡”。

以寫夢境反襯現實,反映出詞人期求擺脫精神痛苦,反面更增加痛苦的心理狀態。“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間”。不知身之所處,不知是生是死,把形象極度的悲愁痛苦用極高度的藝術語言表露出來,真可謂語語沉重,字字淚珠,以歌當哭,千古哀音。

【評論主題】「牡丹,花之王也。有一富人,移得一本,植於中庭,灼灼紅花,蔭蔭綠葉,雖姚黃魏紫弗若也。見者恆讚:『美哉,花也!』時彼富人,聞人讚花,不及枝葉,乃芟夷枝葉殆盡。見者嗤之以鼻,皆不顧而去。富人大惑不解,喁

【評論內容】【解說】紅花還得綠葉襯中國有一句俗語,道是「紅花雖好,還要綠葉扶持」。賞花,當然以花為主,牡丹、紅蓮、丹桂、叢菊,各佔時令,盡態極妍,給人們增添了無限的生活情趣。但是,有花必有葉,有葉才顯花,就是瓶中插花,也必要添幾枝文竹,配一些綠色,才顯出花的精神。〈芟葉〉中的富人,是個毫無審美意趣的市儈。大概因為手裡有了幾個銅錢,也想附庸風雅,不知從哪裡買來了幾株牡丹。錢能通神,品種想來不差,因為連宋代洛陽姚家和魏家著名的千葉黃牡丹和千葉肉紅牡丹都相形遜色呢。但物質的花能夠買到,精神的鑒賞力卻無法買到。這位富人的所得也不過是聽人讚花,過過虛榮癮而已。如果單是滿足虛榮心也就罷了,偏偏他還要...

【評論主題】50 下列有關家庭暴力防治法刑事程序的敘述,何者錯誤?(A)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現行犯時,應逕行逮捕(B)司法警察偵查犯罪時,認犯罪嫌疑人違反保護令罪嫌疑重大,且有繼續侵害家庭成員生命而情況急迫者,得

【評論內容】(C)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31條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之被告經檢察官或法院訊問後,認無羈押之必要,而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者,【得附下列一款或數款條件命被告遵守】: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對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四、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五、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安全之事項。前項所附條件有效期間自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時起生效,至刑事訴訟終結時為止,最長不得逾一年。 檢察官或法院得依當事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依第一項規定所附之條件。

【評論主題】28 甲曾至租車公司租車,租期兩天,但甲當時付不出錢,欠租車公司新臺幣1萬元。該筆欠款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何?(A)15年(B)5年(C)2年(D)1年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127條規定,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⑴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⑵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⑶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⑷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⑸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⑹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⑺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⑻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評論主題】27 甲寄一封信給乙表示願以新臺幣600萬元買A屋,其意思表示何時生效?(A)甲已寫完信封(B)甲將信投入郵筒時(C)郵差將信投入乙之信箱時(D)乙看完信件,了解信之內容時

【評論內容】民法第95條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評論主題】閱讀下文,回答第題至第題狐邱之野人世農,農田之入儉,恒思易其業,而未有加於農者。其舅之子騶于邑大夫,歸而華其衣,見而企焉,遂棄農而往為騶。其主曰:「汝自欲耳,余弗女逐也,三年而不返,則汝之田與廬,

【評論內容】

【翻譯】

狐丘的一個村人世代務農,種田的收入不好,所以常想著要換工作,卻找不到比務農更好的職業。他的舅父的兒子為城裡大夫駕車,回來時穿了一身華衣,他見了十分羨慕,便要放棄本業去當車夫。地主對他說:「這可是你自願的,不是我趕你走的。若是三年你不回來,我就把你的田地和房子租給別人,你可不要後悔。」他挺直身子向地主告辭:「知道了。」過了三年,他趕車的主人病死了,失業想回來耕田,但田地和房子都換人了。地主見他可憐就叫他回來,但同伴都討厭他曾輕易拋棄本業,使他羞愧不敢回去,後來餓死在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