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何者為刑事訴訟程序中的非常救濟程序?
(A)再議程序
(B)抗告程序
(C)再審程序
(D)保全程序代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419
統計:A(175),B(523),C(1796),D(20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事訴訟法免訴判決與不受理判決、選罷法101~110、強行法與任意法

用户評論

【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程序中再審是在判決確定後因為事實上有重大錯誤或恐有重大錯誤,而再行審判的一個程序其力量可以排除掉原先的確定判決所設的非常救濟程序

【用戶】Cassidy Tung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刑訴法再審事由第 420 條  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三、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四、原判決所憑之通常法院或特別法院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五、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之法官,或參與偵查或起訴之檢察官,或參與調查犯罪之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六、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之證據綜合判斷,足認受有罪判...

【用戶】nolifenopai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荒謬也不可以用這種語氣對待人家吧 至少人家都把正確資訊提供給大家了,和平相處不是很好嗎~:)

【用戶】Latt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D)保全程序是指因債權人恐怕債務人肆意變賣財產,又或者更改標的物的現狀,而導致日後不能採取強制執行時,法院可依據債權人的聲請,採取一系列的預防措施以確保日後債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