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晟凱】評論
(B)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張蓉】評論
(前言)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第 一 章 總綱第 1 條 (國體)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第 2 條 (主權在民)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 3 條 (國民)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第 4 條 (國土)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第 5 條 (民族平等)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第 6 條 (國旗)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Wei】評論
是人民但未必是國民阿國民的解釋應該限定於有該國國籍之人民
【Wei-hua Li】評論
祝考試委員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