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Yu Lai】評論
最佳解!Yiting Hsu 高二上 (2012/05/25 20:39):讚7人本來單純想~行政機關就辦公大樓之承攬契約,屬於私經濟行政之行政輔助行為-私法契約-民訴。但若將 選項(A) (B)當作一個辦公大樓之前階招標/後階履約的事件來討論似乎也可,即以雙階理論解釋 (釋字第540號,97年5月和93年2月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分別都有討論)。前階段-招標、審標、決標,屬於公法事件-行政訴訟(選項B);後階段-契約,屬於私法事件-民訴(選項A)。
【Chu Lin】評論
但若將 選項(A) (B)當作一個辦公大樓之前階招標/後階履約的事件來討論似乎也可,即以雙階理論解釋 (釋字第540號,97年5月和93年2月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分別都有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