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至遲應於何時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
(A) 10 日內
(B) 15 日內
(C) 30 日內
(D) 2 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5928
統計:A(436),B(31),C(47),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實體判決、審判權與管轄權之區別
用户評論
【用戶】Tiff Ze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99 條對於行政處分聲明不服,因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向無管轄權之機關為之者,該機關應於十日內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當事人。前項情形,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機關聲明不服。
【用戶】馨遙由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thank you
【用戶】Cathy P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法緒的總統公布法律&緊急命令立法院追認期限也是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