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於請求後幾個月內不起訴,視為時效不中斷?
(A) 1 個月
(B) 3 個月
(C) 6 個月
(D) 9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6882
統計:A(264),B(931),C(2124),D(16),E(0)

用户評論

Si-Yu Lai】評論

民法 第130條 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狂徒(我要回家!)】評論

不起訴 不中斷6個字 6個月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時效因請求 六個月因天災 ㄧ個月

兔寶】評論

民法§139時效之期間終止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變,致不能中斷其時效者, 自其妨礙事由消滅時起,一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140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 或破產之宣告時起,六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143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