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下列何者不屬於前述會議組成成員?
(A) 書記官長
(B) 院長
(C) 庭長
(D) 法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3958
統計:A(3788),B(927),C(419),D(2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漏洞之填補、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核定.備查.查照.核備

用户評論

Si-Yu Lai】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57條第1項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

sophia0824】評論

法院組織法第57條第一項

我要當警察】評論

法院裡書記官最沒人權阿,司法特考裡門檻最低的職位

Wilson Wang】評論

司法特考門檻最低 應該是 監X管理員吧 管他是不是最低 給我考上 我也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