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哥】評論
釋字第 563 號:憲法第十一條之講學自由賦予大學教學、研究與學習之自由,並於直接關涉教學、研究之學術事項,享有自治權。國家對於大學之監督,依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應以法律為之,惟仍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學術事項-講學自由保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