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0 條第 1 項第 1 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容易造成「罰娼不罰嫖」的現象,遭大法官以何理由宣告違反憲法?
(A) 違反公序良俗
(B) 違反平等原則
(C) 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D) 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3545
統計:A(428),B(10379),C(118),D(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軍事審判的冤獄不賠償,違背平等原則?、NO.696

用户評論

賴文菁】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Dou-Sheng Mao】評論

大法官應該是希望都不要罰,不然就不會要求地方成立性交易專區了。

Wilson Wang】評論

宜蘭的年輕法官 申請釋憲的 沒記錯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