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凡屬股份有限公司,即必須發行股票
(B) 公司設立登記前,不得發行股票
(C) 公開發行公司,得以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
(D) 股票應由董事 3 人以上簽名,並經簽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3604
統計:A(782),B(71),C(135),D(103),E(0)

用户評論

Yan】評論

(A)公司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公司資本額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以上者,應於設立登記或發行新 股變更登記後三個月內發行股票;其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者, 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不發行股票。」(B)公司法第161條第1項本文規定:「公司非經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不得發行股票。」(C)公司法第162條之2:「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依前項規定發行之股份,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D)公司法第162條第1項規定:「股票應編號,載明左列事項,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經主管機關 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Si-Yu Lai】評論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要發行股票?發行股票之規定:原則:強制發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達新台幣5億以上強制規定要發行股票。例外:公司章程訂定發行股票,才須印製股票。資料來源:http://q5375855.myweb.hinet.net/qa022b103.htm

林蘭蕙】評論

(A)應該是第161-1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