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西元前十八世紀,在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的巴比倫王國,曾經制定了一部《漢摩拉 比法典》(d)這部法典制定的原因在於:當時的國王剛統一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由於統治的廣大領土內住著各種不同民族,彼此的文化、風俗習慣差異很大,使得國家處於一種動盪不安的狀態。而一旦犯罪的情況發生,勢必會引發種族衝突及血腥 的報復事件 (f)《漢摩拉比法典》共有兩百八十二條條文,刻在玄武岩的石碑上
【用戶】田咩咩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一段:(a)西元前十八世紀,在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的巴比倫王國,曾經制定了一部《漢摩拉n比法典》。(b)這部法典最有名的法律條文內容就是:(c)「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主張以暴制暴,提倡野蠻的復仇法。第二段:(d)這部法典制定的原因在於:當時的國王剛統一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由於統治的廣大領土內住著各種不同民族,彼此的文化、風俗習慣差異很大,使得國家處於一種動盪不安的狀態。而一旦犯罪的情況發生,勢必會引發種族衝突及血腥的報復事件。(e)國王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於是採取:對於犯罪者,以同等的犯罪行為來n報復,以平息彼此紛爭。第三段:(f)《漢摩拉比法典》共有兩百八十二條條文,刻在玄武岩的石碑上。(g)為了讓法典發揮公正公開的效用,這個石碑放置於神殿裡,以便讓所有的民眾都能閱讀到法典的內容。